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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歐五國之所以如此受到全球遊客的嚮往,除了風景名勝令人流連,我想更重要的是社會講求尊重、友善、包容,並且重視人的價值。在美國非營利組織社會進步促進會 (Social Progress Imperative) 的網站上可以看到2017年的各國社會進步指數 (Social Progress Index, SPI) 列表,其中丹麥在128個受評國家中位居首位,北歐其餘四國也均名列前八。該指數參照「基本人類需求」、「幸福感基礎」、「機會」三大面向,以五十項指標來評估一個國家在經濟成就以外是否成功、是否適合居住。其中,「機會」又分成個人權利、個人選擇與自由、包容度以及獲得高等教育等四個領域,單就包容度的評量而言,冰島所獲分數最高,這也代表其面對移民、性少數的態度趨向開放;少數族群所受之歧視、種族暴力、宗教暴力與教派暴力的比例相對較低;社區安全網絡的力度也足夠強固。

這次的北歐之旅先從哥本哈根開始,短暫在瑞典第三大城馬爾默停留半天,再搭機前往雷克雅維克。無論身處哪一個城市,都能夠輕易見到彩虹旗身影。有時候它被做成貼紙貼在餐館的大門;有時它被放置在擁有超過百年歷史的教堂中,更有時它就直接矗立在人來人往的公園或廣場上。照片上的彩虹旗是在哥本哈根市政廳 (Rådhuspladsen) 附近所拍攝,後來查了一下發現這個地方叫做「Regnbuepladsen」,也就是 彩虹廣場 。

這個座落在市政廳右後方的空間原本只有一個「Rådhuspladsen 77-79」的地址,是同屬於市政廳廣場的一部分。經重新修繕後,街道名稱委員會於2013年5月提議要將它以丹麥全國同志協會 (Danish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Gays and Lesbians) 的創辦者Axel Axgil (1915-2011) 命名,但因為發現他曾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而被判罪於是作罷;而後興起以丹麥同志女演員Hannah Bjarnhof (1928-2002) 命名的打算,但討論後認為代表性不足所以並無採用。另一方面,保守派人士認為無端變更路名會激怒原本使用舊名稱的市民;且若只是為了表達多元性,那也尚有許多名字適合。在這場辯論與磋商中,除了保守派堅決反對以外,如同台灣人覺得中正路不需改名一樣,其實有更多人抱持著「幹嘛要沒事找事做,替一個已經有名字的地方取新的名字」這樣的意見。最終,技術與環境委員會站在彰顯平等與對人類價值尊重與肯定的立場上,多數決通過以「Regnbuepladsen」取代「Rådhuspladsen」,並於2014年7月1日正式生效。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是,也許有些人知道荷蘭在2001年成為全球第一個正式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而丹麥卻是到了2012年才順利通過,相比而言丹麥好像也沒有那麼進步那麼開放。但其實早在1989年丹麥就通過民事結合的法律,允許同性伴侶辦理註冊登記,成為全球第一個立法保障同性伴侶關係的國家。不過,Axel Axgil與他的伴侶終其一生都沒有等到國家正式且全面承認他們的婚姻關係,某方面來說這也是一種時代下的美麗哀愁吧。

彩虹廣場 Regnbuepladsen

地址:Regnbuepladsen 5, 1550 København, Denmark

BHW

牢騷系少年,有些許強迫症,喜歡美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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